
自2026年5月5日起,病歷復印服務窗口正式搬遷至長征路院區3號樓4樓,需要復印病歷資料的患者,可在出院一周后攜帶本人身份證,在工作日(周一至周六上午,法定節假日除外)至新址辦理。原門診大廳一樓服務臺同步停止辦理,請相互轉告,及時告知患者及家屬,避免跑空。

同時,為方便異地患者,現已開通“線上預約病歷復印服務”,患者可微信搜索“泰興人民醫院智慧醫院”小程序—【病歷復印】模塊進行申請,按規定提交材料經審核后提供順豐郵寄到付服務。
特別提醒:審核通過預交費用后將無法取消,請慎重填寫提交。審核時間一般在2-3個工作日內,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。


申請病案復印時請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信息,所需的材料分別為:
1、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,提供患者有效身份證原件;
2、申請人為患者代理人的,提供患者、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授權委托書;
3、申請人為新生兒的,提供醫院出生證明,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;
4、患者是未成年人的,提供父母一方的有效身份證原件,患兒戶口本或出生證明。
若提供身份證明真實性有異,系統有權拒絕提供預約復印辦理業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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